污泥處置原則要從減重減量工藝安全考慮,去除污泥中有機物、微生物、重金屬以及其它有害物質。污泥處置方法有干化法、焚燒法和填埋法等,這些有害物質如果因為工藝流程監管不力,造成處置效果沒有達到預期,將會造成哪些危害呢?安峰環保將給大家進行統一的科普。
(1)有機物污染:污泥中有機污染物主要有苯、氯酚、多氯聯苯(PCBs)、多氯二苯并呋喃(PCDFs)和多氯二苯并二惡英(PCDDs)等。污泥中含有的有機污染物不易降解、毒性殘留時間長,這些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與土壤中將造成環境污染。
(2)病原微生物污染:污水中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蟲卵經過處理會進入污泥,污泥中病原體對人類或動物的污染途徑包括直接與污泥接觸、通過食物鏈與污泥直接接觸、水源被病原體污染、病原體先污染土壤后污染水體等。
(3)重金屬污染:在污水處理過程中,70%~90%的重金屬元素會通過吸附或沉淀而轉移到污泥中。一些重金屬元素主要來源于工業排放的廢水如鎘、鉻等。另外,還有的重金屬來源于家庭生活的管道系統如銅、鋅等。
(4)其它危害:污泥對環境的二次污染還包括污泥鹽份的污染和氮、磷等養分的污染。污泥含鹽量較高會明顯提高土壤電導率,破壞植物養分平衡,抑制植物對養分的吸收,甚至對植物根系造成直接的傷害。在降雨量較大地區且土質疏松土地上大量施用富含氮、磷等的污泥之后,當有機物的分解速度大于植物對氮、磷的吸收速度時,氮、磷等養分就有可能隨水流失而進入地表水體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,進入地下引起地下水的污染。
工業污泥中有機物難以降解,會造成水體和土壤營養失衡。而病原微生物造成土壤污泥,影響植物或農作物生長,而重金屬則會造成土壤酸堿問題,也是污泥處置必須嚴格控制的元素之一。污泥處置工藝流程中要實施嚴格的監管,以免在工藝環節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。